
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上黑名单的时间并没有固定的限制。只要被执行人存在特定的情形,就有可能被拉入黑名单。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财产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因此,一旦被执行人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就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时间上没有明确的界限。
2.如果存在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等情形,人民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就不会被拉入黑名单,中止执行只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
二、强制执行后解冻账户方法
被申请强制执行后,如果想要解冻自己的账户,主要有两种方法。
1.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只要被执行人按照判决或裁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法院就会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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