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是哪些区别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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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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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是哪些区别

关于借款合同与借贷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主体要求不同。贷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国家专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信用合作社,借款方只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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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者的标的物范围不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比较单一,只能是货币;而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则包括货币和其他“种类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怎么约定违约金

由双方协商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借款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律师提醒您,借款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

5.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完成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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