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离婚证补办手续需准备的材料:补办离婚证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办流程是: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身份证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二、办理离婚证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券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因为法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经过这个冷静期后还需要夫妻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在,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审理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才能拿到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