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具体的鉴定程序如下:
1.当事人需要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

备案
3.鉴定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4.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5.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另外,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鉴定,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王律师提醒您,交通事故一般情形下,是在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为出院后三个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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