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适用侵权责任方式赔偿。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窖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的违法性。该施工工作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的。
2.损害事实的存在。地面施工造成了路人的损害。
3.因果关系。施工行为与路人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
三、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怎么处理
王律师提醒您,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交通管理部门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调解案件,调解完成的,签订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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