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案件的受理费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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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v23

2026-01-03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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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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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诉案件的受理费应由谁承担

原告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谁承担,需要看案件类型:

1.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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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二、法院案件受理费标准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缴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三、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费用包括:

1.财产案件受理费,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

3.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4.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5.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王律师提醒您,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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