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食品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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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困了

2026-01-02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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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期食品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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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过期食品索赔如何与商家沟通并要求赔偿

律师提醒您,过期食品索赔如下与商家沟通并要求赔偿:

1.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

2.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3.可以将该超市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4.到法院起诉该超市。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等。

三、销售过期食品构成犯罪

买卖过期产品是会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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