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所需证件材料清单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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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tian不甜

2026-01-0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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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所需证件材料清单

离婚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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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起诉状;

4.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需要法院分割财产的,应该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一般开庭要请律师

不一定要请律师,公民自己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具体律师的费用取决于实际情况。

律师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离婚诉讼的审理期限

诉讼离婚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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