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
深圳居住证申请的程序是:
1.应由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

身份证
3.打印居住证申请表;
4.交申领人签名确认;
5.出具受理回执。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二十条
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申领人应当提供本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核实申领人的居住登记、社会保险等记录。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说明理由,申领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二、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三、找法网提醒您,办居住证需要的证件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4.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