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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纠纷的办理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
1.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权利归属问题发生争议时,应当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向相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2.在申请处理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1)申请书应明确请求处理的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依照规定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
3.对于受理的案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指定承办人对争议事实进行调查,并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
(1)如果调解达成协议,将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
(2)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二、土地权属争议定义
土地权属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规定,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
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三、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
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
2.调查与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后,将及时指定承办人对争议事实进行调查,并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3.提出处理意见与报告: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给当事人。
4.送达与处理决定生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决定在法定期限内生效,成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了解完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程序,你是否对土地登记流程还有疑问?法律小助手李律师随时为你答疑,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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