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过后还能否找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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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ing60

2026-02-17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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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赔偿过后还能否找单位赔偿

工伤赔偿过后,受害人仍然有可能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工伤赔偿通常涉及多个项目,其中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另一部分则由用人单位赔偿。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原待遇发放,且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也由用人单位负责。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也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的。即使劳动能力鉴定为1-6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仍由用人单位赔付。

(3)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则全部赔偿责任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即便工伤保险基金已经赔付了一部分,受害人依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剩余部分的赔偿要求。

2.《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赔偿单位不赔怎么办

若工伤赔偿单位不赔,受害人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受害人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赔偿。

2.如果协商无果,受害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其履行赔偿责任。

3.受害人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在仲裁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工伤事实和赔偿要求。

4.若仲裁裁决仍无法满足受害人的要求,受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受害人应当保留好所有与工伤和赔偿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同时,受害人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法律援助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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