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
北京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如果职工患病且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经济效益
3.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4.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5.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6.对于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而对于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可以适当下浮,但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
二、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除了上述的基本规定外,还有一些具体的细节需要注意。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这个费用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对于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女性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三、病假期间合同保护
1.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如果能从事原工作,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如果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4.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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