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借条没有借到现金,没有法律效力,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借款人虽然出具了借条,但实际上并未收到出借人提供的现金或转账等形式的借款,那么这张借条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不能作为借款人借款的凭证。

合同
3.《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成立的时间点,即贷款实际交付之时,因此,如果借款人没有实际收到借款,那么借条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借条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借条要想具备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借款人和出借人在签订借条时,都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意思表示真实。借条的签订必须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干扰。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借条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4.出借人履行了借款义务。这是借条生效的关键条件,即出借人必须按照借条的约定,将借款实际交付给借款人。只有出借人履行了借款义务,借条才具备法律效力。
三、借条何时成立生效
借条的成立生效时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1.借条并不是在借款人出具时立即生效,而是在出借人实际提供借款时生效。
2.如果借款人虽然出具了借条,但出借人并未实际提供借款,那么这张借条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也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3.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纠纷和误解,借款人和出借人在签订借条时,应该明确约定借款的交付方式和时间,并在借款交付后,由借款人出具收据等凭证,以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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