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害人不同。

财产
(2)医疗损害的加害人则更为广泛,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个人,无论其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2.两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
(1)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直接关联到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并可能附带财产权损害。
(2)医疗损害的损害后果则更为广泛,不仅包括患者的生命健康权,还可能包括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
3.两者加害人主观过错的表现形态不同。
(1)医疗事故中,加害人的主观表现形态是过失,即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未能预见或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
(2)医疗损害中,加害人的主观表现形态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结果而仍然实施该行为。
二、医疗损害责任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医疗损害责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详细规定了:
1.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2.责任承担主体。
3.医务人员的说明义务和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的特殊规定。
5.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
6.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7.药品等缺陷产品的侵权责任。
8.医疗机构免责情形。
9.病历资料的保管和查阅。
10.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
11.禁止违规过度检查等内容。
这些法律规定为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三、医疗事故造成损害如何追责
医疗事故造成损害后,患者或其近亲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追责:
1.患者或其近亲属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寻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患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或处理。
2.如果调解或处理结果仍不能使患者或其近亲属满意,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在诉讼过程中,患者或其近亲属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医疗事故的发生以及损害后果的存在,同时还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
3.如果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像是造成患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或者造成患者重度残疾等情形的,直接责任人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医疗事故责任的严厉打击和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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