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有所不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规则》第57条的规定,病假工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工资的80%计算。即员工在病假期间,单位应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工资的80%作为病假工资。此外,在一些地方劳动部门发布的文件中,也对病假工资作出了具体规定。例如,《
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37条规定,“病假、事假期间,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70%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广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则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间内,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收入80%的报酬”。因此,在计算病假工资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个因素,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