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法律分析:维保
合同是需要交印花税的,纳税人应该自行编制税费的明细汇总表。明细汇总表的内容包括:
合同的编号、
合同的名称、签订
合同的日期、适用的税目、
合同中的应纳税额以及应纳税额等。纳税人还需要根据明细表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每个月按照完税凭证的形式缴纳相应的印花税,不再贴花纳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
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
财产保险、技术
合同或者具有
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二)
财产所有人将
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