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实际上,当前的快递业务,揽收的是卖家的快件,派送的也是卖家的快件,与之沟通的同样是卖家,所以说快递
公司真正的客户是卖家。而买家仅仅是使用了快递服务的用户,在实际中买家和快递
公司之间并不存在
合同关系。因此,快递不送货上门是因为卖家没有要求其送货上门(并且由于这个原因快递会给予卖家一定的优惠)。买家的
合同对象是卖家,包邮是卖家给予买家的一种优惠。当然了,买家也可以不接受这种不送货上门的优惠,要求卖家送货上门。要是买家购买的商品较多,显然就不会在乎多花点钱让卖家包邮并送货上门。可要是买家购买的商品少,所赚的钱都抵不上运费,那么卖家显然不会这么做,买家要么加钱,要么就只能忍受,毕竟任何服务都是有价格的,付出什么样的价格就享受什么样的服务。买家去怼快递
公司和快递员的行为显然是无视
合同的表现(在没有支付快递费用的情况下,买家就不是快递
公司的客户),交通部制定规章来强制快递送货上门,这更加严重地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律逻辑。如果真的要用政策来进行规范,就应该先对卖家和平台进行规范。包裹必须要区分出送货上门和送到驿站的选项,给予顾客真正的选择权:想送货上门的就送货上门,想送到驿站的就送到驿站,同时要明确卖家和买家之间的
合同细则。至于是否收费,卖家也需要明确标明,例如都是免费派送,或者是送到驿站免费而送货上门收费等等。接下来,如果选择送货上门的买家,包裹却被快递送到了驿站,这就属于违反
合同,应当给予重罚,比如罚款3万。这样的话,我相信,那些喜欢送到驿站和喜欢送货上门的人都不会有什么怨言,快递
公司和快递员也没有理由抱怨,市场才能够真正得到规范。现在一律强制要求快递员给顾客打电话,如果顾客不同意送到驿站就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就要重罚快递
公司的政策存在很多问题。第一,快递站点会觉得这种政策很荒谬,因为它的客户实际上是卖家,收取的是卖家的费用,它并没有违反和卖家之间的
合同,凭什么要被处罚?交通部的这项新规严重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这种规章的逻辑和现在政府过度保护女性的做法其实是一样的,目的都不是基于公平,而是为了扰乱市场,便于割
韭菜)。第二,快递员在初期也会产生不满情绪,暂且不说长期的调整情况,在短期内,他们会面临工作效率降低、收入大幅下降的危机。第三,那些愿意把包裹送到驿站的顾客也会不满意。这种强制的规章降低了快递的效率,这就意味着这些顾客的包裹必然会受到影响:要么是送件速度变慢,要么是运费上涨,或者很有可能两者情况都会出现。第四,现在那些要求送货上门的顾客在拍手称快。但是他们普遍还停留在当初快递包邮并且送货上门的观念里。先不说物价飞涨和快递费用下降这些因素,单看快递
公司目前的送件数量和利润情况就能够知道,如果到时候不提高价格,快递
公司就只有倒闭这一条路可走了。而政府显然不会让快递
公司倒闭,那么涨价就成了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