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
辞职提前走扣钱不合法。
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劳动者有权利按照法定程序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者提前三十天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准时结算和支付薪资,还要给人家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
李律师提醒您,关于辞职提前走的报备时间,具体需根据员工的试用期状态来确定。
1.如果员工尚处于试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员工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想离职,只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报备即可。
2.如果员工已经转正,那么离职的报备时间就需要提前一个月,并且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三、辞职未报备造成的损失赔偿?
若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报备离职,且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那么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这意味着,如果员工擅自提前离职,且未完成交接任务,导致公司无法及时补充人员、影响项目进度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那么员工就需要按比例赔偿公司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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