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
父母公证给子女的房子,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轻易收回的。
1.一旦房产经过公证并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的房产便成为了子女的合法财产,父母不再享有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合同
2.如果子女存在严重侵害父母或父母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父母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父母可以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回房产。
二、赠与房产未过户能否收回?
对于赠与房产未过户的情况,父母是有权收回的。
1.因为赠与的房产在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其所有权仍然属于赠与人,即父母。此时,如果父母决定不再赠与房产,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从而收回房产。
2.即使赠与合同已经签订并公证,但只要房产未过户,父母仍然享有对该房产的处分权。
因此,在赠与房产前,父母应充分考虑并谨慎决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赠与非婚生子女房产如何收回?
赠与非婚生子女的房产,其收回方式与上述两种情况类似,但也有一些特殊之处。
1.如果赠与的房产权利尚未转移,即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办理产权变更,那么赠与人(父母)是可以撤销赠与并收回房产的。
2.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那么除非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撤销情形。
否则赠与人无法收回已经赠与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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