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假
劳动者的带薪年假按规定的休假方式具体如下: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享有带薪年休假。

公务员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则为15天。
3.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并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内,单位在安排年休假时,需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的意愿,进行统筹安排。
4.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若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二、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带薪年假
在特定情况下,职工是不能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这些情形包括: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以及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在这些情况下,职工将不能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三、单位不安排带薪休假如何处理
若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单位应首先征得职工本人的同意。
1.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若单位既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据职权责令其限期改正。
3.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4.若单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且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5.若属于其他单位的,将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若单位不安排带薪休假,职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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