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签了劳动补偿协议后,劳动者仍然可以申请仲裁。
1.如果已经与用人单位就离职补偿达成了一致,并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双方确认再无其他争议的,尽管劳动者仍然拥有程序上申请仲裁的权利,但仲裁结果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律师
二、签离职补偿协议仲裁风险
王律师提醒,在签订离职补偿协议后,劳动者若再选择仲裁,需承担一定的风险。
1.这主要是因为,一旦双方就离职补偿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就意味着劳动者在实体权利上已经做出了处分。
2.如果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反悔,主张协议无效或要求更多补偿,仲裁机构或法院可能会根据协议的合法性、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进行综合判断。
3.如果协议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劳动者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因此,在签订离职补偿协议前,劳动者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谨慎考虑是否接受协议条款。
三、劳动者何种情形可辞职
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提出辞职: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劳动者有权提出辞职。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对价,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违法情形,且该违法情形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并据此提出辞职。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这些情形严重威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寻求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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