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
根据《
公司法》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
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应当按照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出资义务。
股东违反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在本案例中,甲
股东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乙
股东以货币出资。机器设备应当经过评估并符合法定要求,并且甲
股东应当按照评估结果缴纳相应出资额。乙
股东应当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在
公司设立时或者
公司成立后及时缴纳出资。
公司成立后,甲乙两个
股东的出资应当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登记、核实和公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抽逃出资。如果甲乙两个
股东之间发生了争议,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解决。请注意:以上回答仅限于一般情况下适用。具体情况以实际案例分析更为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