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关于律师费是否可以让对方承担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合同约定: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但这并不直接包括律师费。因此,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么通常情况下,律师费应由各自当事人自行承担。

律师
李律师提醒您,我国行政诉讼法并未直接规定律师费由哪一方承担。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会收取诉讼费用,并且这些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然而,这里的诉讼费用并不包括律师费。
2.因此,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律师费通常不会作为行政诉讼中由败诉方承担的费用之一。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想要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1.这种约定应当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在合同中,可以明确规定,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并提起行政诉讼,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因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在内的所有诉讼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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