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
监外执行抵刑期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其时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1.如果罪犯因某种原因被允许在监狱外执行刑罚,那么这段时间将被视为其已服刑的一部分。

法院
(1)如果罪犯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得暂予监外执行的,那么其在监外执行的期间将不计入执行刑期。
(2)如果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脱逃,那么脱逃的期间也不计入执行刑期。
二、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王律师提醒,监外执行的程序相对明确。
1.对于已经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
(1)如果人民法院在判决时认为可以直接决定监外执行,那么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详细载明罪犯的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和依据等内容。同时,这份决定书还需要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3)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如果罪犯新出现了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那么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并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2.对于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
如果需要暂予监外执行,则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并报请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同样需要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三、监外执行有哪些条件
监外执行的条件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具体而言,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这些条件确保了监外执行的合理性和人道性,同时也考虑了社会的安全因素。在实践中,如果罪犯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查和批准,就有可能被允许在监狱外执行刑罚。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