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添加剂
售卖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如下处罚: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货值金额,还会面临不同额度的罚款。
3.若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若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则罚款将按货值金额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计算。
4.若情节严重,还将被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二、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处罚依据
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处罚的依据主要来源于《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该条款详细列出了违反本法规定,包括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情形,将受到的处罚措施。
2.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物品、罚款以及责令停产停业等,为打击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处罚标准
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处罚标准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货值金额进行划分。
1.若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处罚标准为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若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则处罚标准为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2.若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如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违法等,还将面临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更为严厉的处罚。
这些处罚标准的设定旨在有效遏制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