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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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ailay

2026-02-2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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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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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政策

1.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政策主要针对企业投资符合规定的专用设备。如果当年抵免不足,还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2.需要注意的是,享受这一优惠的企业必须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这些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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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企业在5年内转让或出租这些设备,将停止享受此税收优惠,并需要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抵免政策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核定征收方式条件

核定征收方式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的一种方式,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选择这种方式。除规定不得实行核定征收外的企业类别外,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这些条件确保了核定征收方式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您对企业所得税的抵免政策还有疑问吗?李律师为您准备了更多税务相关的法律解读,快来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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