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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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77

2026-02-24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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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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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赠与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赠与与遗嘱在法律上存在显著的区别:

1.从性质上来看,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就其身故后留下的遗产作出的财务预安排,它是一种个人对身后财产的规划方式,且遗嘱的生效以立遗嘱人的死亡为条件。

合同
合同

2.而赠与合同则是赠与人为了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其生效一般依赖于赠与物的交付,但针对不动产等特殊财产,法律有特别的生效要件,如需办理登记或公证手续。

二、赠与人的义务有哪些?

赠与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两大方面: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人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和标准,将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给受赠人。对于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财产,赠与人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2.瑕疵担保义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无需承担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但存在两种例外情况:

(1)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需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结果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赠与和遗嘱的效力何时产生?

赠与和遗嘱的效力产生时间存在根本差异。

1.赠与合同的效力通常自合同成立并实际交付赠与物时产生,即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赠与合同即告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需办理登记或公证手续。

2.而遗嘱的效力则发生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后,它是对立遗嘱人身后财产的安排,只有在立遗嘱人去世时,遗嘱才开始生效,并依照其内容进行遗产的分配。

因此,遗嘱与赠与在效力产生的时间点上具有显著的先后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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