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小区地上车位被物业出租是不合法的。
1.具体来说,位于业主共有道路两侧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私自加装地锁或收取停车费用。

律师
因此,在未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地面停车位对外出租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二、物业私自出租车位如何投诉
王律师提醒,针对物业私自出租车位的行为,业主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进行监管。如果物业公司私自出租车位并违规收费,业主可以向物价局投诉,要求其对物业公司的行为进行查处。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业主可以向房管局投诉物业公司的私自出租车位行为,并要求其进行纠正。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物业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其帮助和支持。
三、民法典对小区停车位有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小区停车位有以下规定:
1.小区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意味着,在规划小区停车位时,应优先考虑业主的停车需求,确保业主有足够的停车位。
2.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如果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来设置停车位,那么这些停车位的归属权应归业主所有。
4.地下人防车位归属于国家。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是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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