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劳动仲裁一年后通常不可以申请法院审理再审,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
1.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
因此,劳动仲裁一年后,若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起诉讼,则无法再申请法院审理再审。
二、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起诉时限?
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起诉时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对于非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当事人同样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裁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裁决的撤销条件及流程?
劳动仲裁裁决的撤销条件主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包括: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撤销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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