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受送达人是本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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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uji

2026-03-07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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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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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中受送达人是本人吗

劳动仲裁中的受送达人不一定是本人。受送达人实际上是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对象的一方,这一方可以是劳动者,也可以是用人单位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通常会通过电话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到仲裁委领取裁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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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律师提醒,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方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会直接送交受送达人,若受送达人本人不在,可以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或者交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2.留置送达:若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送达人可邀请有关组织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3.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若直接送达有困难,可以委托送达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代为送达,或通过邮局送达。邮寄送达时,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仲裁文书,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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