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证
1. 户口迁移证明:由您所在地居委会出具,证明您已在该居委会居住满一年以上且不存在居住限制。
2. 户籍档案:您在原籍地公安机关的户籍档案。

护照
4. 迁移申请表:填写申请表,交到户籍管理处。
具体流程如下:
1. 联系新居住地的居委会,获取户口迁移证明。
2. 到原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注销和户口档案转移手续。
3. 将户口迁移证明和身份证件、申请表等材料交到新居住地的户籍管理处,申请迁户口。
4. 待户籍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新的户口簿。
注意事项:
1. 户口迁移需要本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2. 迁移前需要与原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协商解决可能存在的未结清事项。
3. 如果人员迁出原籍地,需要缴纳户口迁出费。具体费用由各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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