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肺栓塞
1.肠道外用抗凝药-快速抗凝:(1).对有中、高度临床可能性的可疑PE患者,在确诊之前即应立即行肠道外抗凝治疗。包括:静脉用普通肝素(UFH);皮下用低分子肝素(LMWH);皮下用磺达肝癸钠(Fondaparinux)。(2).肠道外抗凝药物应用时间:急性期的前5-10天,且要与VitK拮抗剂类药物重叠使用至少5天;或与口服新型抗凝药:达比加群酯、依度沙班等接替使用;或与新型口服抗凝药利伐沙班(前3周加量)、阿哌沙班(前7天加量)联合使用。
2.普通肝素:推荐用于考虑行早期再灌注治疗,或肾功能严重受损(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严重肥胖的PE患者;首先给予负荷剂量2000-5000IU或按80IU/Kg静脉注射,继以18IU/Kg*持续静脉滴注;开始治疗最初24h内需每4小时测定APTT,并据此调整肝素剂量,调整后3小时再次测定APTT,使APTT尽快达到并维持于正常值的1.5-2.5倍。治疗稳定后,每日测APTT一次;使用普通肝素第3-5日复查血小板计数,若需较长时间使用,则在第7-10日和14日复查,若患者出现血小板计数迅速下降超过50%,或降至100*109/L,应立即停用。(2010急性肺栓塞诊断治疗专家共识)

低血压
4.磺达肝癸钠:选择性Xa因子抑制剂,皮下注射,依据体重调整剂量,无需检测。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禁用,中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50ml/min),剂量减少50%。
5.维生素K拮抗剂(VKAs)-长期抗凝:口服抗凝药应尽早开始,最好在接受肠道外抗凝治疗开始的同一天。VKA一直被认为是口服抗凝的黄金标准。VKA与肠道外抗凝治疗至少要重叠5天,直到INR连续两天达到2.0-3.0.
以上就是关于肺栓塞的抗凝治疗信息,但是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进行抗凝治疗的,这是禁忌症的,比如绝对禁忌症有蛛网膜下腔及脑内出血、蛛网膜下腔及脑内出血、恶性高血压等,相对禁忌症有活动性胃肠道出血、近期中风、肝肾衰竭。肝肾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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