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关系没有终止,劳动仲裁申请加班工资就没有时效;若终止,则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若劳动关系没有终止,劳动仲裁申请加班工资就没有时效;若终止,则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申请加班费是有时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具体来说,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加班费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员工可能失去通过仲裁获得赔偿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时效期间的计算可能会因为某些特殊情况而中断或中止,比如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一方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这可能会导致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但这些细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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