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要件: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其次,合同内容违法;再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未依法经过审批程序或审批未通过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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