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工伤以后再怎么办理,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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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工伤以后,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停工留薪期满,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伤残等级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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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菲菲

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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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步骤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提交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3. 受理和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

4. 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5. 工伤待遇: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6. 劳动能力鉴定:对于造成伤残的工伤,劳动者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津贴。

7. 争议处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工伤待遇方面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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