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
农村
宅基地属于
农民集体所有。如果
宅基地被征收,
宅基地的补偿费应归村委会所有,在
宅基地上所盖的房屋赔偿款是归房屋所有人的。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
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
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
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