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是还能反悔的吗

2个回答

写回答

2285532124

11小时前

+ 关注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如果确实存在法定的协议无效的情形,则协议归于无效;如果不存在,则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但是如果协议离婚分割财产完毕后,时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

2、对于离婚时遗漏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离婚时无法处理的财产,尤其是离婚时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那法院就依法暂不处理,直到离婚以后拿到房产证了,任何一方可以进行起诉要求离婚后财产分割。离婚时因为某种原因,双方没有处理的财产,那么任何一方都也可以在离婚后的任何时间,提出再次分割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frogpaul

11小时前

+ 关注

离婚协议是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时为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合意而签订的法律文件。一旦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或法院审查批准,离婚协议即生效,原则上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双方都应该遵守。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欺诈或重大误解等问题,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协议。

此外,如果协议中存在违法或不当的内容,例如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或者对子女抚养权的安排明显不利于子女的成长等,这些条款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从而允许一方请求法院进行相应的变更。

因此,虽然离婚协议在签订后通常具有约束力,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是可以请求反悔或变更的。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