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合同纠纷仲裁开庭后可以撤回。撤回仲裁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在仲裁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申请人均可以撤回申请,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进行中,包括开庭审理过程中,有权撤回仲裁申请。具体来说,第42条指出:“当事人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这意味着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申请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撤回其仲裁申请。
但是,一旦仲裁庭已经作出裁决,当事人就不能再撤回仲裁申请,而只能通过撤销裁决或不予执行裁决等方式来寻求救济。
需要注意的是,撤回仲裁申请并不影响仲裁费用的承担。通常情况下,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裁决认为申请人撤回申请无正当理由,仲裁费用可能由申请人承担全部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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