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兄弟姐妹之间,也是有相互继承的权利。但是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姐姐去世的,留有遗嘱的话,是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继承的。如果没有遗嘱的,需要进行法定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兄弟姐妹之间并不直接享有继承权。继承权通常在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之间进行。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全部放弃继承,或者全部去世而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遗产。遗赠是指在遗嘱中明确指定遗产由某个非法定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继承。
因此,兄弟继承姐姐遗产的权利不是自动的,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遗嘱内容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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