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汇算清缴后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补缴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汇算清缴后需要退回企业所得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红字)。
收到所得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企业汇算清缴后需要补缴或退回企业所得税,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
汇算清缴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应当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对于需要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应确认为一项负债,并在实际缴纳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步骤如下:
1. 在确定需要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税法规定的应补缴税款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2. 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汇算清缴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涉及到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调整,还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进行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请注意,具体的会计处理还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会计政策和税法规定来确定,建议在处理时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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