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劳动局要工资无论是投诉还是申请仲裁都要立案。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可以去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方会做笔录,进行处理,就算是立案了。如果对投诉不服的话,可以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中心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个人提交资料和证据后正式立案。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在劳动者追讨工资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不需要直接立案。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请求其介入调查处理。如果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些过程中,如果情况严重,劳动监察部门可能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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