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一般不可以见家属,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在中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自被拘留之日起,其家属可以在24小时之后申请会见,但是否批准会见由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拘留后的三十日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五日。在这段时间内,家属可以申请会见,但是否批准仍由侦查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此外,对于其他案件,自被拘留之日起,家属可以在四十八小时之后申请会见,侦查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决定,批准会见或者不批准会见;不批准会见的,应当说明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可以依法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批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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