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订格式合同等书面协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是否有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存在;2、除法律规定外,合同中是否有减轻、免除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条款。【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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