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无偿转让一般是免责的。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合同中存在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的情况下,受让人是否可以免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一般而言,如果受让人在受让股权之前已经审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诉讼情况等,并且签订了相应的免责条款,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受让人可能会被免责。但是,这种免责条款的有效性仍然受限于法律的限制,比如善意取得原则等。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受让人在受让股权之前,尽量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同、诉讼等信息,以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
此外,具体的免责条款应该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起草,以确保这些条款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且能够达到受让人希望的免责效果。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