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过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不提出答辩的,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三、开庭审理,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成功,诉讼结束;
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或者调解,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者调解不服的,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夫妻诉讼离婚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1. 提起诉讼:由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离婚申请书。
2. 法院受理:法院对提交的离婚申请书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 开庭审理: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当事人需要出庭参加庭审。
4. 调解:法院审理过程中,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尝试解决双方的分歧。
5. 判决: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情况做出判决,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6. 执行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如果不上诉,判决即生效,当事人需要按照判决执行,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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