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的处理方法为若是被告方没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是被告方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且原告方不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情形的,法院就会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果诉讼时效超过,权利人将失去通过诉讼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此外,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提出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也会中断。中断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此,如果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超过,但存在上述中止或中断的情形,权利人仍可以在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后三年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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