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确认程序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中的一种,依法由独任法官办理,实行一审终审。人民法院办理司法确认案件,可以分为受理、审查、裁定和执行四个阶段。在受理阶段,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且无管辖权争议的,会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通知当事人限期补交材料;不属于司法确认案件受理范围的,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并裁定驳回申请。
2、在审查阶段,人民法院首先对案件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案件情况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庭回答询问并辅之以必要的证据调查,包括要求当事人作出补充陈述或者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等;必要时,人民法院还将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核实有关情况。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依据司法确认裁定作出相应处理。
人民法院办理司法确认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手续:
1. 提交申请: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
2. 材料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包括身份证明、调解协议等相关文件。
3. 组织听证:在某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能会组织听证会,让双方当事人就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陈述和解释,必要时还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参与。
4. 制作裁定书:如果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会制作裁定书,裁定调解协议有效。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5. 发送裁定书:人民法院将裁定书发送给当事人双方,完成司法确认程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