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上班了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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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1234

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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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一般就不用上班了。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终止。因此不必去原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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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一定意味着不能上班。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方式以及劳动者是否希望重新就业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情形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时,劳动合同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能会面临失业的问题,但只要重新找到工作,就可以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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