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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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uity

2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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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7)非公益性赠与、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养人以外的。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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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

2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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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具体来说,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这包括出售、赠与、交换土地使用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增值税并不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不包括土地所有权的转让。

另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还包括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的转让,但要求这些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价值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相联系,不能单独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房地产的出租、抵押和代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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