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中有关行政赔偿范围是否包括侵犯名誉权

2个回答

写回答

Yy162899

6小时前

+ 关注

1、不包括侵权名誉权。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因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是这仍是侵犯人身权的结果,而非是侵犯名誉权的结果

2、《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其中,侵犯人身权的情形包括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非法搜查或者非法扣押公民的财产;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以及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问题,《国家赔偿法》中并没有直接列出。但是,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导致公民名誉权受到损害,公民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此,虽然《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侵犯名誉权的赔偿,但在某些情况下,侵犯名誉权也可以作为行政赔偿的一种情形。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